更新時間:2025-06-29 10:14:09作者:佚名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掛牌文件獲取
有意向的競買者需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西省)的特定交易系統,選擇土地礦產模塊,進而訪問山西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平臺。在平臺首頁,他們需點擊“CA辦理”的快捷鏈接,以完成數字證書的申請流程。
意向競買人需使用CA數字證書完成注冊并登錄山西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平臺,進入“礦業權”模塊后,可在省本級探礦權出讓項目的“出讓文件”欄目中自行下載相關掛牌出讓文件和地質資料包。請注意,地質資料中涉及保密信息部分,意向競買人需按照規定前往山西自然博物館查詢,該館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濱河西路北段17號,聯系電話為-4135590。
意向競買者需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至山西省自然資源網絡交易平臺,進入“礦業權”相關板塊,并針對其感興趣的探礦權出讓項目進行報名注冊。
有意向的競買者可以登錄山西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平臺,在“交易指南”下的“下載專區”板塊找到并閱讀《山西省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競買人操作手冊》,按照手冊中的說明進行網上報名,提交相應的報名材料,并參與網上交易。
(二)時間安排
1.出讓公告時間: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5日
報名期限設定在2025年5月15日的上午8點,直至2025年6月5日的晚上6點截止。
3.資質審查截止時間:2025年6月6日18:00
(三)提交申請報名材料
有意向的競買者需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山西省自然資源網絡交易系統,并按照規定提交一份內容清晰、格式為PDF的報名申請文件,且所有文件必須加蓋競買者的公章。具體所需提交的報名材料包括:
(1)申請人一般情況表(格式見附件1);
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若未實施五證合一制度,則需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彩色掃描件)。
(3)競買聲明(格式見附件2);
意向競買者需提供上一個財年的審計文件,該文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編制,并需上傳其彩色掃描副本。
本公告第四項關于競買人資質要求中,第三、四、五、六條的規定,需提供相應的網站及系統查詢結果,包括網頁查詢結果的彩色掃描件。
提交完所有報名所需文件后,需點擊“提交申請”按鈕完成上傳。請注意,上傳成功后,您將僅有一次修改機會。一旦報名期限結束,將不再允許添加或更新材料。
(四)競買保證金/保函相關事宜
競買人需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全額繳納競買保證金或者提供獨立的銀行保函(所提交的保函需支持在線驗證真偽),而保證金或保函的金額應為人民幣伍仟萬元。
1.保證金
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5年6月5日18:00止
競買人需通過公司賬戶,采用網絡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保證金。在選擇具體的銀行時山西公務員報名入口,需依據交易系統所提供的列表進行挑選。此外,所選擇的保證金繳納賬戶的名稱必須與競買人的姓名完全相同。
對于未具備競買資質的潛在買家所繳納的保證金,在完成資質審核程序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將由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通過線上途徑處理退還手續,且此過程不涉及利息計算。
交易完成后,未成功競得者需在五個工作日之內,通過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的線上平臺完成保證金的退還操作,此過程不計算利息。
競得者在簽署《成交確認書》并經過公示且無任何異議之后,其已繳納的保證金將自動轉換為履約保證金。根據《探礦權出讓合同》的相關規定,在足額支付本次掛牌成交價之后,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將迅速在線上處理保證金退還事宜,此過程不計利息。
2.銀行保函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為保函的受益主體,該廳委托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負責核查及收取事宜。
保函的出具時間必須在本批出讓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其有效期限為六個月,須由太原市范圍內的營業網點所指定的擔保銀行出具。同時,該保函的原件需在報名截止日期(即2025年6月5日18:00)之前,由承保銀行親自送達至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該中心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3號,聯系人分別為藍女士和朱女士,聯系電話分別為—6164670和0351-6160708。
資質審查完成后山西公務員報名入口,對于未具備競買資質的潛在競買者所提供的擔保函,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相關承保銀行進行退保手續的辦理。
交易完成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將通知相關承保銀行,對未獲得合同的人所開具的保函進行退保手續的處理。
競得者在與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簽署《探礦權出讓合同》并依照合同規定全額支付本次掛牌成交金額之后,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將迅速辦理退還保證金的相關手續。
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足額的競買保證金,或者未能開具并成功送達銀行保函,則視為意向競買人自動放棄了參與競買的資格。
競買人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探礦權出讓合同》,亦未按期支付本次掛牌成交價,則其保證金將不予退還。若競買人已采用保函形式進行擔保,則擔保銀行需將擔保金額的全部支付給出讓方。
(五)確認競買資質
審查結果顯示競買人資質達標,且已按公告規定繳納足額保證金或提交并送達銀行保函,此類情況下,山西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平臺將在線上發放《競買資格確認書》。意向競買人需密切關注交易平臺發布的通知信息,一旦獲得交易資格,便正式成為競買人。對于不符合資質要求的競買人,交易平臺將予以提示并明確告知原因。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確定競得人
本次探礦權的出讓設定了最低底價,通過掛牌形式進行,報價時需遵循遞增原則,初始出價不得少于起拍價格,而每次報價的遞增額度應為100萬元人民幣,或者100萬元人民幣的整數倍。
依據價格優先的規則來選定中標者,只有出價超過最低限價且最高的報價者才能成為中標者。若無人出價或出價者報價低于最低限價貝語網校,則交易無法達成。
(二)簽訂《成交確認書》
在完成網絡掛拍交易后,獲勝者需在五個工作日之內,與出讓方以及交易操作平臺正式簽署《成交確認協議》。
(三)成交結果公示
成交確認書簽署后,成交結果將在5個工作日內于我國自然資源部官網、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官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西省)官網以及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大廳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如有對成交結果持有異議者,可采取書面形式提出(具體內容請參閱本公告第九項)。
八、風險提示
競買者需獨立承擔因交易本身、政策變動以及不可抗拒因素帶來的各種經濟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保證金繳納、銀行擔保函的獲取等。
礦產資源勘查涉及極高的風險和大量的資金投入。提供方所提供的地質信息,僅基于當前的認識水平,僅供參考。這些信息中的描述,并不能作為提供方對區塊勘探潛力、資源存儲量及質量等方面所做出的承諾。
競得者所獲得的探礦權可能面臨因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轉采的風險,這一點競買人需充分認知并自行承擔。競買人一旦成交并確認,即表明其對掛牌出讓的相關文件和項目區塊的現狀無任何異議,完全接受所有內容,并且對掛牌出讓的資料、報名申請的材料以及相關的書面承諾負有責任。
在勘查作業中,競得者需依照相關法律條文,對勘查區域內的鐵路、公路、村落以及能源設施等實施繞行,同時需了解,由于這些因素,即便查明資源儲量,也可能無法將其轉化為采礦權的潛在風險。
按照規定進行勘探和轉換后,需確保與鄰近礦山的作業區域保持最小安全距離,同時,礦山作業區域與交通線路、水利設施、電力系統以及建筑物等重要設施之間的最小距離也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只有滿足所有其他法定要求,開采作業才能得以進行。
在勘查和開采過程中,競得者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水資源利用、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并完成相應的許可和手續辦理。同時,競得者還應遵循關于重要公路、鐵路、基本農田、林地、草地、文物等方面的規定,確保其活動符合城鎮開發邊界的管控要求,按照規定進行施工,并在公路兩側預留必要的通道。在勘查與開采活動進行時,若需占用土地,競得者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完成臨時用地申請、土地征用、農用地轉換及供應等手續,并支付相應的費用。若競得者違反了上述法律法規,將依法受到相應的處罰。
若競得者未依照法律法規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責任,將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相關法規,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競買人若是外商投資企業,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競買人需全面考量上述風險及其可能引發的種種不良結果,在作出購買決定時務必謹慎行事,而出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若對所出讓的勘探權持有不同意見,請在公告或公示期限內,以書面文件的形式提交至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廳方將在接到異議后的三日內給予回復。具體地址位于太原市望景路3號,聯系電話為-6167617。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者在參與此次礦業權出讓競拍過程中,必須恪守“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本準則,并對所提交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及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對于那些違反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者,若他們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簽署出讓合同、未支付本次掛牌交易的成交價款、未完成勘查許可證的登記手續,導致出讓無法順利進行,那么這些競得者將依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相關規定,對其涉及的不誠信企業和個人進行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本次出讓公告及相關內容已同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官網、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官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西省)官網以及山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大廳進行公布。若出讓信息發生任何調整,相關變更內容亦將在這幾個網站上進行公告,敬請有意向的競買者予以高度關注。
本次掛牌出讓過程中,不安排現場勘查活動,有意向的競買者或競買者本人可以自行前往現場進行勘查。所有因參與本次出讓項目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有意向的競買者或競買者本人自行負責承擔。
本次掛牌僅限于通過網絡進行報價,其他諸如現場書面、電話、郵寄或口頭等形式的報價均不予接受。
探礦權的設立、續期以及保留期限均為五年。在申請探礦權續期登記時,需依照規定從勘查許可證所載面積中扣除百分之二十。在轉為采礦權時,將依據勘查結果及相關法規來確定礦區的具體范圍。
本項目所探查的礦產資源主要是鋁土礦及其伴生礦;該區塊內煤炭資源總量約為38萬噸,分布零散,此次一并交付。項目范圍內包含3.9757平方千米的永久基本農田,礦山開采前必須依照法律法規進行相應的調整或處理。本項目的省級永久性生態公益林區域已設立禁采區,在礦業用地政策放寬后,將依照法律法規逐步解除禁采限制(具體禁采區信息可參考地質資料包)。競得者需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永久基本農田及省級永久性生態公益林得到妥善管理和維護。
自獲得探礦權之日起,競得者必須對勘查區域內的礦產資源實施綠色綜合調查,并迅速辦理轉采手續,進而進入礦山基礎設施建設階段,依照綠色礦山的標準嚴格進行建設。
《探礦權出讓合同》簽署完畢后,受讓人需依照《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規定,在《探礦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全額支付本次掛牌成交的金額;同時,在礦山開采過程中,需按照國家規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比率(鋁土礦1.2%、鐵1.8%、鎵1.4%、煤2.4%)逐年征收采礦權出讓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于年度礦產品銷售收入乘以礦業權出讓收益率。
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事宜及未詳盡的內容,其解釋權歸屬于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
咨詢熱線電話為:6162388,以及0351-7731652。
(十)監督投訴電話: -6165598
本公告已同步在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官方網站以及山西省自然資源事業發展中心交易大廳進行公布。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