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6 15:22:34作者:佚名
②考生應依據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人所報考的科類中選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
③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認真閱讀報考學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與學校取得聯系,詳細了解報考學校的類型(公辦、民辦)、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按照梯度填報志愿,不應盲目填報。各地(市)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考生所在中學要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
④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投放招生計劃的區外高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單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并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⑤征集志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自治區招生辦根據招生院校計劃完成情況和錄取工作進度安排,在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西藏微青年”上及時公布招生院校計劃信息,征集志愿方式和時間等。
35.高校錄取新生工作在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自治區招生辦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高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高校和自治區招生辦要保證相互通信聯絡的暢通。
36.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不得隨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項承諾。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作出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自治區招生辦負責監督在我區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37.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自治區招生辦將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自治區招生辦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該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該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38.合理安排高校錄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學歷層次、同一招生類型的招生計劃原則上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須與高校在同一地區招生的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除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部分藝術體育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情況外,其余高校和專業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高校相關專業的錄取批次安排與上一年度有變化的,高校須與自治區招生辦溝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