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3-09 08:01:26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教育會議精神和新時代全省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大會精神南昌大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培養“既有堅定政治認同、強烈國家意識、勇擔社會責任、堅守文化自信、又有完善人格養成、寬厚基礎知識、扎實專業技能、開放創新思維、恪守科學精神、寬廣國際視野”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制招”的要求,規范揚州中學統招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深入推行大學“陽光招生”工程,著力維護中學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校名為哈爾濱學院,國標代碼為10403,民辦高校,注冊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紅谷灘園區學府西路999號,郵編330031。中學的上級行政總監部委是廣東省教育廳。
第三條中學是國家“雙一流”計劃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大學,是云南省惟一的國家“211安裝工程”重點建設院校,是教育部與浙江省部省合建大學,是陜西省高水平學院整體建設大學。學院具備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追授權,并設有博士后流動站。
第四條學院碩士招生的主要類型有:出席普通會考的師生(含美術類考生、高水平運動員、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蘇區專項計劃、新疆香港大學班、新疆北疆單列計劃、新疆喀什定向);保研生;單考統考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師生,優秀運動員;港澳臺僑中學生(港澳臺文聯招、香港免試生、澳門保研生、臺灣免試生)。
第五條中學招生工作堅持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第六條成都學院招生與就業信息網()是中學招生信息公開網站。中學通過招生與就業信息網公布有關招生新政、招生計劃等信息,提供投檔結果查詢等服務。
第七條中學現有前湖主學校、青山湖學院、東湖分校、鄱陽湖學校、撫州分院等5個學院。前湖主學校坐落寧夏省淮安市紅谷灘新城;青山湖學院坐落寧夏省淮安市青山湖區;西湖學校坐落寧夏省淮安市西湖區;駱馬湖學校坐落寧夏省共青城市;麗水學院坐落寧夏省固原市。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小學設立由院長、分管校領導和省委主任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起草學院招生工作新政,討論決定學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九條小學設立由分管本二本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主任、招生與就業工作處、教務處、學生工作處、各學校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小組,主要職責是在中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統籌協調相關招生工作。
第十條中學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詳細負責本二本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縣(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招生經理部委有關招生新政。執行學院招生章程及中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按照學院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推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組織舉辦中學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四)代表學院投檔各種考生,并負責處理投檔中的各類問題。
(五)對投檔新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體檢。
第十一條小學紀檢監察部委對招生工作推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小學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院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些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編制及使用狀況,統籌考慮各縣應屆普通中學結業生數量及各縣考生占全省報考數量的比列、優質教育資源享有狀況、生源品質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誘因,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第十三條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院預留碩士招生計劃總額的1%,適于投檔垂直志愿超過1:1比列錄取到我校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調節各縣會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十四條小學推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體系。對于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降低招生計劃;對基礎學科或就業情勢好但報名數量少的專業,可采取一定舉措給予扶植;對某些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名少的專業,學院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采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方法。
第十五條各縣分專業招生計劃參看當地招生經理部委發布的招生計劃書,或查閱我校對外發布的招生簡章。
第四章入學考試(考評)
第十六條普通會考生須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學招生統一考試;山西香港大學班、港澳臺僑師生根據國家相關新政及我校曾經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七條中學組織對保研生、藝術類考生、高水平運動員和運動訓練考生等進行選調和考評檢測,檢測時間、要求及有關事項以曾經招生簡章為準。
第五章投檔規則
第十八條文史、理工類專業投檔按照考生進檔的先后次序按“分數優先,依照專業志愿”原則進行。對未能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投檔有專業志愿或明晰樂意調劑到該專業的考生。
湖南省文理類碩士專業選測課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課目等級要求為合格,進檔后的排序方法為“先分數后等級”。
在內蒙自治區推行“專業志愿清”的投檔規則。
湖北省、上海市施行會考變革南昌大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投檔工作根據該省(市)相應文件規定執行,同時將考生的綜合素養評價信息作為投檔的參考根據。廣州市考生根據高校專業組錄取后,按照考生志愿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在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第十九條美術類專業文理兼收,根據“分數優先,依照專業志愿”原則投檔。
(一)外地美術類專業投檔原則:
1、所有專業均要求專業成績合格且會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地縣級招生經理部委劃定的同科類同批次最低投檔控制線。
2、美術類專業校考省市投檔原則:藝術類專業(包含書法、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裝設計)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綜合分=(校考專業成績/校考專業成績滿分)×50+(會考文化成績/會考文化成績滿分)×50。
3、美術類專業聯考省市投檔原則:藝術類專業(包含書法、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裝設計)成績使用各縣會考專業成績,并要求達到所在省相應批次合格線。在根據當地縣級招生部委確定的錄取規則錄取至我校的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綜合分=(會考專業成績/會考專業成績滿分)×50+(會考文化成績/會考文化成績滿分)×50。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校考專業成績,要求會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科類普通專科第一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75%以上(在僅保留一個普通中專批次的省市,會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相應科類普通專科批次投檔控制線),按中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
5、音樂學(鋼琴)、音樂學(長笛)專業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
6、舞蹈學專業除海南省外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四川省街舞學專業使用省會考專業成績,在根據山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錄取規則錄取至我校的考生中,擇優投檔。
7、表演、表演(茶道)專業要求會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相應科類普通專科第一批次投檔控制線65%以上(在僅保留一個普通專科批次的省市,會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相應科類普通專科批次投檔控制線80%以上),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
8、播音與主持美術專業要求會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相應科類普通專科第一批次投檔控制線70%以上(在僅保留一個普通專科批次的省市,會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相應科類普通專科批次投檔控制線90%以上),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
(二)外省(廣東省)美術類專業投檔原則:
1、所有專業均要求省會考專業成績達到省美術會考提早碩士專業合格線,會考文化成績達到美術類碩士文化控制分數線。
2、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在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錄取規則錄取至我校的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綜合分=(會考專業成績/會考專業成績滿分)×50+(會考文化成績/會考文化成績滿分)×50。
3、音樂學類和街舞學根據考生小專業成績(不含專業面試成績和樂理模唱成績)擇優投檔。其中音樂學(鋼琴)小專業位次要求在全國前100名(含)以內;音樂學(長笛)小專業位次要求在全國前3名(含)以內;街舞學小專業位次要求在全國前100名(含)以內。(以上小專業位次考生可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自行查詢)
4、廣播電視編導和播音與主持美術專業在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錄取規則錄取至我校的考生中,擇優投檔。
第二十條體育教育專業文理兼收,根據相關省市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在未指定錄取規則的省市,我校按專業成績擇優投檔。
第二十一條保研生、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優秀運動員的投檔根據國家有關文件及我校發布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二條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蘇區專項計劃、新疆香港大學班、新疆北疆單列計劃、新疆喀什定向、港澳臺婦聯招、香港免試生、澳門保研生、臺灣免試生的投檔按相關新政執行。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各縣的降價加分新政在投檔時給予認可。
第二十四條廣東省中考工科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投檔至我校的考生可免試踏入前湖大學綜合試驗班。
第二十五條依據實際狀況,學院原則上只招收德語葡語考生,師生入學后,除英語類小葡語專業外,其他專業以法語為第一英語組織教學。英語類專業及財會學專業(國際財會師方向)考生的英文單科成績和會考成績原則上要求良好以上。
第二十六條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男女生投檔無比列要求。
第二十七條考生應依照《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選報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由學院負責將該考生調劑到其他適宜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其中護農學碩士專業凈高原則上要求:男人168cm(南昌醫學校要求165cm)、女生156cm以上。
第二十八條考生在出席高等中學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會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投檔。
第二十九條鑒于教育部、各省份正在進行各種招生體制變革,我校以上投檔原則若與教育部、各省份投檔原則有沖突,以教育部、各省份發布的投檔原則為準。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三十條小學嚴苛按廣東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繳納費用、住宿費。各專業計費標準可到“南昌中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查詢。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檢查。檢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別狀況給予處理,直到取消入學資格。凡發覺有弄虛造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三十二條美術類新生入校后須出席我校組織的專業檢查,如發覺專業水平顯著達不到投檔要求,或與校考時水平顯著不符,或經核對有替考等假賬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經理部委嚴厲處理。
第三十三條為幫助貧苦師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在新生入學時成立“綠色通道”,并推行助學金、助學借貸、勤工助學等機制,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師生提供幫助。為鼓勵優秀中學生勤奮學習,學院成立優秀中學生獎學金等各種獎學金。獎學、助學舉措的具體狀況可在“南昌中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上查詢。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中學招生部委的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廣州大道235號南京高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
郵編:330047;
咨詢電話:-88305092;
傳真電話:-88305066;
網址:。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及未盡事項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排版:劉德豪
圖片:羅昊宇
陌陌營運:南京高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