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1 11:08:55作者:佚名
石家莊鐵道學院2024年普通專科轉本科招生簡章
石家莊鐵道大學
2024年普通專科升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石家莊鐵道大學普通副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石家莊鐵道大學2024年錄取分數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河北省有關文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一)學校名稱:石家莊鐵道學院
(二)學校英文名稱: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
(三)學校代碼:10107
(四)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五)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學校主管單位:河北省教育廳
(七)學校概況:石家莊鐵道大學前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工程學院。 它曾經是國家重點高等教育機構。 現為河北省人民政府、國家鐵路局、教育部共建大學,是河北省重點支持的一流大學。 高等學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學校現有53個本科專業,1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3個博士后流動站。 建有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和2個國家級科研平臺。 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等國家科技獎勵16項,工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 擁有一支由中國工程院院士、973首席科學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家級教學名師組成的優秀師資隊伍。
(八)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北二環東路17號,郵政編碼:050043。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三條 石家莊鐵道大學招生就業委員會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 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決定重大招生事項。
第四條 石家莊鐵道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學校普通專科升本科招生的具體工作。
第五條 我校不授權、委托任何中介(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活動。 凡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的權利。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按照河北省招生有關文件精神,統籌考慮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和重點支持政策、前期計劃安排、就業狀況等。一般專升本考試與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有關。 等因素確定普通專科升本科招生計劃。
序列號
招生專業
普通考生招生計劃數
學術體系
授予學位稱號
考試類別
土木工程
60
2年
工程
科學與工程
工程管理
30
2年
管理
管理
全部的
90
最終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章 招生
第七條 普通專科升學本科招生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國家考試招生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第八條 入場規則
普通本科院校升學招生原則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升學考試招生實施辦法》執行。
我省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采取成績公布后填寫院校偏好的方式,即考生先選擇報考專業并參加考試。 成績公布后,達到最低選拔控制分數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學生軍人)按“專業+院校”模式填寫專業(高考專業)中包含的院校偏好。 參加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試的網上考生和退役大學生軍人考生應填寫10份高校申請表。 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獲得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應當填寫大學申請表。
省教育考試機構按照網上考生(不含退役大學生、軍人)考試總成績實行并列自愿備案。 退役大學生、軍人根據專業(職業適應性)綜合考試成績并行自愿報送。 我校將根據考生意愿、在校期間成績、任職期間表現等綜合評價擇優。
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最低分數相同的考生均被錄取。
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其空缺計劃和新的招生計劃由省教育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未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入學申請。 候選人必須填寫申請表才能參與申請過程。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九條 登記
被錄取的普通專升本學生須持學校錄取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石家莊鐵道大學2024年錄取分數線,應向學校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2周。 未請假或逾期請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被錄取的考生應取得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后,方可報考。 因故不能按期畢業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條 入學審查和學籍注冊
(一)新生報到時,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教育部關于學籍電子注冊的規定。 審查合格的,辦理錄取手續; 審核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3個月內對入學程序和手續、入學資格、必備學歷、身體健康狀況等進行審核。 復試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 復試不合格者,不予注冊為學生。 審核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新生身體健康檢查按照《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印發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通知》(教教[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的通知》《關于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堂〔2010〕第2)條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制及畢業
(一)普通專科升本科學制為2年,最長可延長2年。 不允許提前畢業。 專科轉本科學生報到入學后,本科學習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
(二)學校實行學分制,各專業總學分在專業培養計劃中明確。 累計學分達到專業培養項目總學分要求,是學生獲得畢業資格的必要條件。
(三)普通專科轉本科學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按照專業培養計劃的要求修得規定學分,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畢業證明內容按國家規定填寫,并注明“我校××專業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實際時間填寫進入本科階段并頒發畢業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石家莊鐵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電子注冊。
第十二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
根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三部門關于明確我省本科生學費的通知》(吉發改工字[2021]933號)要求,專科生升本科后,其學費將按照本科同專業、同年級學生的學費(目前為三年級,學制如有變動另行通知)收取。 學年學費標準:土木工程專業5390元/生·年,工程管理專業5060元/生·年。
我校是河北省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高校。 學分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 修完所需專業畢業最低學分(不含重修)的學生繳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于學年制學費總額。 我們學校的學分制每年預收費用。 學生按學年收費標準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預繳學費。 學費將在學業結束或畢業時結算,超出部分將予以退還。
(二)住宿費用標準
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費用標準以上級審核備案結果為準。 收費標準暫定為800元/生·年,超出部分予以報銷。
第十三條 資助政策
學校有完整的“獎、助、貸、考、補、免”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 設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與國家和河北省普通本科生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