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5 21:20:36作者:佚名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英文名稱: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 Qing College。 學院國家標準代碼:13679。
第三條 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與社會力量以新機制、新模式共建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條 學院地址: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幸福南路109號,郵政編碼:710043。
第五條 學院招生類別:普通理工科、普通文史類、藝術類、普通專科至本科。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六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的招生推廣、招生計劃編制、招生及相關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 規劃與準入
第九條 高校招生應當遵守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 學院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 英語專業學生高考外語科目必須是英語。 其他專業語言沒有限制,但學院的教學安排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招生比例。 非平行志愿省份招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計劃人數的120%。 平行志愿省份招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計劃數。 占人數的110%。 招生時,學院可根據報考學生質量,對各考區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三條 學院在調取檔案時,承認教育部和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加分; 如果同一候選人有多個政策獎勵積分,則僅使用最高的一個。 值,獎勵積分原則上不超過20分。 招生專業時,根據考生成績分配專業。
第十四條 普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分配專業,專業之間不存在分數差異。
第十五條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省考生根據申請成績和職業志向,按照專業(專業組)設置分配專業。 如果不能滿足愿望,則同一專業組內的專業之間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所選科目成績必須達到2C以上。 錄取后,按照“先成績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分數線,后等級”的原則擇優錄取。 當提交的成績相同時,所選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 若仍相同,則按照江蘇省招生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第十七條 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必須具有美術基礎。
第十八條 按專業類別錄取的學生,入學后根據其學習成績和志向分流至某一專業。 具體分流方案按照相關專業規定執行。 達到專業培訓要求后,頒發畢業證書,并根據所學專業授予學位。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為機械【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電子工程】。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
1、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符合申請條件的,按照專業志愿和各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2、藝術類考生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相同的,按文化類課程成績和排名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政策與學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相沖突的,按照學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科生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整各省(市、區)統一考試在線生不平衡情況。
第二十二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 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體質審查。 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批準的標準執行。 建筑學專業22000元/學年; 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攝影、舞蹈表演、音樂表演等5個專業24000元/學年; 其他專業2萬元/學年; 住宿費1000-18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 學院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創先爭優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多種獎勵資助制度。 同時,為經濟困難學生開辟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分數線,確保其順利入學。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入學后,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考核合格,頒發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畢業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陜西省學位委員會有關精神英語作文,學生應遵守《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實施細則》 《(試行)》文件規定,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