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5 10:49:59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交通運輸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大連海事大學。地址:遼寧省大連市凌海路1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公辦本科,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大連海事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符合國外合作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也由國外合作學校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認真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辦公室組成。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是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咨詢機構,負責向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建議,指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執行機構,負責全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努力推進區域間、城鄉間入學平等,優化生源結構。學校綜合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學校專業(類別)生源認可度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類別)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和分省分專業(類別)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八條 大連海事大學休斯頓國際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大連海事大學與美國休斯頓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學院,設有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三個本科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大連海事大學與英國斯旺西大學聯合舉辦法學本科教育,設有法學本科專業(中外合作辦學)。
第九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要堅持質量第一、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分配給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四章 入學條件
第十條 外語要求:英語為英語、日語專業的外語要求。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海洋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海事管理、軟件工程等本科外語課程主要開設英語課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相關課程以英語授課。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語基礎,入學后將進一步加強英語學習,進入大二時英語水平必須完全適應全英語教學環境。非英語母語考生請謹慎填表。
第十一條 性別要求: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航海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因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合女性報考;其他專業(類別)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要求
1. 航海專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海員健康檢查要求》(GB 30035-2021),報考航海專業考生須符合以下特殊入學條件:
1、導航技術:色覺正常(無色盲、色弱)、無復視;身高1.65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達到4.7(0.5)以上,或雙眼裸視力達到4.0(0.1)以上且矯正視力達到4.8(0.6)以上。
2、輪機工程(近海專業)、船舶電氣與電子工程專業:無紅綠色盲、無復視;身高1.60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達到4.6(0.4)以上,或雙眼裸視力達到4.0(0.1)以上且矯正視力達到4.6(0.4)以上。
其余要求按照《海員健康檢查要求》執行。
航海專業學生畢業后如從事海員工作,須符合《海員健康檢查要求》(GB 30035-2021)相關要求后方可上崗。航海技術專業視力要求為:雙眼裸視力達到4.7(0.5)以上,或雙眼裸視力達到4.0(0.1)以上且矯正視力達到4.9(0.8)以上;輪機工程(航海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視力要求與入學要求相同。
2. 非航海專業
學校體檢標準遵循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應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認真填寫專業志愿,參考相關規定,綜合考慮錄取、學習、就業及未來發展等因素。
1. 環境工程、海洋科學專業:申請者不得為色盲或色弱。
2. 海洋工程(陸基專業)、交通運輸、應用物理學:申請者不得為色盲。
考生在填寫專業類別時,需注意類別中包含的專業是否受體檢限制。
3.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有關錄取要求對其身體健康進行復查。入學復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體檢(含高考體檢和入學復查)不滿足錄取要求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部分專業特殊說明
1. 航海專業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航海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的學生,??修完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考試合格后,完成船上實習并通過直屬海事局組織的船上適任考核后,可直接申請無限航區二副(含GMDSS總操作員)、大副、電氣電子駕駛員證書,相關政策以國家海事局畢業時對我校船員適任考試成績同等承認政策為準。
2. 船舶工程
1.輪機工程專業分為輪機工程(近海專業)和輪機工程(陸上專業)。
2.輪機工程(航海專業)專業分為航海方向、船舶裝備技術與管理方向,新生入學后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方向。
3.輪機工程(海洋工程)、輪機工程(陸上工程)專業學習成績合格,頒發大連海事大學輪機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標準者大連海事錄取分數線,頒發大連海事大學工學士學位證書。
3. 法律
1.第四學期末,學生選擇專業,專業分為海商法、國際經濟法、涉外法治。
2.海商法、國際經濟法、涉外法治方向學生生源比例約為6:3:1。學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根據專業方向協調發展的實際需要,合理制定具體分流方案,根據學生意愿、學業成績進行分流。
3.畢業考試合格者,頒發大連海事大學法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標準者,頒發大連海事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證書。
四、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1.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大連海事大學休斯頓國際學院)
(1)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授予外國學位的標準受美國工程技術認證委員會(ABET)專業認證體系的約束,培養過程須遵循“先行者”和“合作生”規則。
(2)報到時,學校對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注冊為大連海事大學學生。根據休斯頓大學學生注冊規定大連海事錄取分數線,學生須在一學年第二學期秋季學期報到前達到雅思6.5、托福79或Duolingo 105標準。在規定時間內未達到語言標準的學生,須按照《大連海事大學休斯頓國際學院學生注冊管理規定》調整學習計劃,升入下一年級,進一步加強英語學習,達到語言標準后方可繼續學習后續專業課程。
2.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大連海事大學與英國斯旺西大學合作舉辦法學本科教育項目)
入學時,學校和斯旺西大學將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核,審核通過者將辦理入學手續,注冊為大連海事大學和斯旺西大學的學生。第二學年開始前,學生須通過斯旺西大學語言能力測試(SWELT)或雅思成績達到6.0分。
第五章 入學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學校負責、招生辦公室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的領導下,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組織下,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認可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給予考生的國家政策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可取最高分,且不得超過20分。學校將依據備案分數(含加分)推進備案、專業錄取,但所有加分項目及分數不適用于未安排省級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轉學比例。按批次順序志愿填報的轉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批次平行志愿填報的轉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凡符合轉學分線的考生,服從專業調整,符合專業要求的,一律錄取。
第十七條 在專業錄取環節,學校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測評、體檢合格的前提下,優先考慮高分考生的專業偏好,專業偏好之間不設分數差。分數相同考生,理科按數學、漢語、外語順序排列,文科按漢語、數學、外語順序排列;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按照其相關文件規定的分數相同排序規則執行,沒有分數相同排序規則的批次,按照該省(區、市)本科普通批次排序規則執行。專業調整環節,參考考生綜合素質測評信息確定專業。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航海專業)、船舶電子與電氣工程3個專業提前安排錄取,錄取生源應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首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部分特殊招生類型應達到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如首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達不到要求的,可將剩余招生計劃調整至有足夠生源的省(區、市)。
第十九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納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與普通專業單獨招生,并有獨立代碼(具體情況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只對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推薦學生、學院專項計劃等特殊招生項目,具體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部分專業實行寬進寬出,招生時不區分具體專業。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后,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在專業類別內分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和遼寧省教育廳批準的標準確定學費、住宿費。學校2024年收費標準暫定如下:
1. 學費
1.4800元/生/學年:政治學與公共管理。
2.5200元/人/學年: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近海專業)、船舶電子與電氣工程、安全工程、海事管理、輪機工程(陸上專業)、物聯網工程、人工智能、物流管理、供應鏈管理、金融工程、日語、英語、地理信息科學、應用物理、力學、自動化、計算機、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經濟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數學、公共管理(社會工作專業學費為4800元/人/學年,專業分流后,按學校相關規定退還專業培養期間的學費差額)。
3.5520元/生/學年:法律。
4.5980元/生/學年:交通運輸、電子信息、交通管理。
5.65000元/生/學年:法律(中外合作辦學)。
6.8萬元/生/學年: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
2.住宿費用標準
1.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收取不同的住宿費,標準住宿費不超過每生·每學年1200元人民幣。
2.學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學生的專業、性別安排住宿。
3、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遼寧省教育廳批準的新標準執行。
4.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將按照《大連海事大學學生付款管理辦法》的規定退還所余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健全了“獎、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艱苦補助、學費減免、社會救助、愛心互助”等全方位的發展性資助體系。學校設立了高額度、高比例的獎學金,覆蓋率達30%以上;全國首個“情商獎學金”,是學生求職的一張“特色名片”;備受矚目的“校長獎學金”,采取獎學金與出國游學支持相結合的獎勵形式,是海大學子爭創一流的奮斗目標。學校實現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學金全覆蓋,注冊成立了“遼寧大連海事大學博聯基金會”和“遼寧大連海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十四條 按照現行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航海類專業學生畢業后選擇上船工作的,可享受基層就業學費補償或者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按照實際繳納學費或者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額度執行。畢業生享受學費補償或者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的年限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最高標準不超過每生每年1.6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