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21 16:37:39作者:佚名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了一個領導小組,該小組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構成,主要負責全面執行國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的招生政策,深入研究和制定本校專升本招生章程及相關規定、實施細則,同時負責指導和監督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并協調解決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之下設有專門的辦公室,該辦公室承擔著專升本招生工作具體執行的任務。
第七條,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辦公室貝語網校,該辦公室位于教務處,其主要任務是落實學校制定的專升本招生相關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負責制定專升本各專業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宣傳和考試組織工作,并負責錄取工作的實施以及相關數據的收集、分析和上報等工作,確保日常事務的順利進行。
第八條,在整個專升本考試招生環節中,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自始至終參與監督,旨在保證招生錄取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理性,嚴格執行責任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以保障學校和考生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專升本招生辦公室依據上級招生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依照湖南省教育廳發布的招生指標,綜合考慮學校的發展規劃、實際辦學情況、就業前景以及科學發展等多個要素,與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出既科學又合理的年度各專業專升本招生方案。該方案在經過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領導小組及學校黨委會的審核通過后,需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備案。
我校2024年度專升本各專業的招生名額安排將依據省教育廳發布的招生指標來設定,具體計劃將在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下達之后,另行進行公布。
第五章??考試與考核
第十條2024年的專升本考試將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統籌安排和管理,包括考試的組織和錄取工作。該考試共設三門科目,具體包括兩門公共科目和一門專業綜合科目。在我校,公共科目涵蓋了大學語文和大學英語兩門課程,并且這些科目均由省級機構統一出題。而專業綜合科目則由我校獨立負責命題。統考公共科目的最高得分是150分,而專業綜合科目的最高得分則是200分,兩者相加,總分上限為500分。考試定于4月21日舉行,上午進行第一單元的大學英語考試,時間從8點至9點30分;緊接著是第二單元的大學語文考試,時間從10點30分至12點30分;下午則進行第三單元的專業綜合科目考試,時間從3點至5點30分。退役大學生士兵若符合免試條件(不包括榮立三等功以上的情況)以及競賽獲獎的學生,需接受專業職業技能的測試與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將確定合格的入圍名單。該名單將在學校官網以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完畢后,需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審核通過后,將依照既定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規定,對于免試生,其錄取程序需提前啟動,并確保在普通招考考試之前完成所有錄取工作。退役大學生士兵和競賽獲獎者將依照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進行各自的錄取流程。對于那些未能通過免試錄取的考生,他們有機會參與由我校組織的首次志愿填報考試和錄取環節。
第十二條規定,針對一般考生進行錄取。按照常規,針對普通類招生計劃的考生錄取工作應在五月底之前完成。省教育考試院將依據“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操作,從最低控制分數線開始,結合各招生高校各專業的生源數量和招生計劃的比例為1:1,根據考生的總分(包括兩門統考公共科目的成績以及一門專業綜合科目的成績,對于有加試要求的考生還需考慮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對于末位總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規則進行投檔。
排位標準是:首先依據大學語文成績,其次是大學英語,最后是專業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對于外國語言類非英語專業,排序的順序為:大學語文、專業基礎科目、專業綜合科目,同樣按照成績從優到劣排列。
第十三條規定2024年湘南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針對脫貧家庭畢業生的錄取,需與普通考生一同按成績高低排序進行,錄取工作結束后,若該專業脫貧家庭畢業生的錄取比例(在常規錄取率上增加10個百分點,計算依據為該專業脫貧家庭畢業生的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預定目標,則需額外增加并單獨列出部分招生名額,以確保脫貧家庭畢業生能夠被充分錄取。脫貧家庭的畢業生若被納入公布計劃錄取名單,則不會額外增加招生計劃,同時這部分學生將被計入該專業錄取比例的計算范圍之中。
省教育考試院在完成專升本投檔工作后,各本科高校需迅速將擬錄取考生的相關信息,通過錄取系統上報,以便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審核。
名單經審核確認后,相關本科院校需將其在學校官方網站上公開展示,公示期為7天。若名單未通過審核,各院校不得對外公布擬錄取名單。
第十五條畢業資格審核環節。省教育廳學生處會對擬錄取名單與學信網上的學籍學歷信息進行詳細比對和核實。經過核查,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信息將提交給省教育考試院,由其負責辦理錄取手續。我校則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錄取名單,向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對于未能滿足畢業要求的學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規定了特定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具體要求,需嚴格遵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考生需根據自身的健康狀況,嚴格依照該文件的要求來挑選專業。若因未按照規定選擇專業而導致后續深造或就業遇到困難,責任將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擔。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2024年度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考試的費用為每人130元,此收費標準依據省財政廳和省發展改革委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經核實,該費用標準符合上述規定。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具體時間段(即3月22日早上8點至3月25日下午5點)內,通過指定的網絡繳費渠道(即瀟湘專升本APP)完成報考費用的支付。未按期繳納費用的考生將無法獲得考試資格。同時,考生需在4月18日至4月20日的指定時間內,登錄“專升本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并自行進行打印。請查閱附件《湘南學院2024年專升本免試生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方案》以獲取免試生繳費的相關信息。
第八章??學籍學歷管理
第十八條規定,學校需在新生報到之際對他們的入學資格進行初步核查,核查通過者方可辦理入學手續并注冊學籍;若核查過程中發現新生所提供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者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情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此外,新生入學后,學校需在三個月內依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在復查過程中,若發現學生有偽造事實、濫用職權等違規行為,則判定為復查不合格,并予以注銷學籍;若情節惡劣,學校將案件移交給相關機構進行調查與處理。
十九條:專升本學生一旦入學,將直接進入大學三年級階段學習,整個學習過程將持續兩年(針對本科學制為五年的專業,學習時間為三年)。在此期間,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或轉校,且不得采用非全日制普通學習方式。只要學生完成本科教學計劃中的所有規定內容,并滿足畢業要求,湘南學院將依據教育部相關條例,為其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其畢業證書明確記載“從我校XX專業專科起點進行本科階段學習”,學習時長需根據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及實際頒發畢業證書的時間來填寫。凡符合《湘南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實施辦法》規定條件的同學,需經過所在二級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初步討論與審核,再上報至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最終審核,審核通過后,學校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第九章??考生申訴渠道
考試落幕之后,我校將依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對考試成績進行公布2024年湘南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在公示期間,考生們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提出成績申訴。
紀檢監察處:0735-2653031
教務處:0735-2653201
第十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對于本章程發布之前所發放的招生宣傳材料,若發現其中內容與本章規定存在差異,則應依據本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刻起正式實施,其適用范圍涵蓋學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過程,具體解釋工作由教務部門承擔。
以上內容便是關于“2024年湘南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公布”的完整信息,對于2024年湖南地區參加專升本考試的學生來說,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務必認真復習,努力彌補自己的不足之處。遇到學習上的壓力時,若想了解專升本的相關培訓課程,可通過網頁留言、使用小程序或APP的在線客服功能,亦或是掃描交流群二維碼加入我們的群組,我們定會派遣經驗豐富的教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