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7-01 07:19:44作者:admin2
(1)目標的制定。目標要依據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依據黨組織和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及主客觀條件來制定。具體程序:一是調查摸底。在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對黨員進行思想發動,使大家明確實行目標管理的目的2020年6月思想匯報結合兩會、意義。二是草擬目標。首先制定黨支部目標,包括黨的建設、經濟和業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幾個方面。然后對支部目標進行分解、量化,按照崗位責任制確定黨小組和黨員個人的目標。三是目標評議。召開黨小組會對初步目標進行認真分析、比較和調整,使之盡量符合每個黨員的具體情況,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審定目標。黨支部目標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報上級黨委審批或備案。黨員目標由支部委員會審定后同黨員見面認可,以責任書或目標卡的形式簽署。
(2)目標的實施。黨員目標管理在運行和實施過程中,應注意抓好三個環節:一 是記錄。黨支部、黨小組、黨員分別建立目標管理記錄冊,將完成目標的有關情況逐月分別記錄,以圖表形式向全體黨員公布。二是講評。一般每季度一次。通過講評,調節、控制、修正目標管理的運行過程,及時發現和糾正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和偏差。三是檢查。可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及座談會等形式定期檢查執行目標的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對目標管理的運行給予指導。
(3)目標的考評。把目標規定的定性、定量指標與目標責任人完成目標的實際效果聯系起來,進行全面分析、比較、鑒別和測定,作出客觀的評價和結論。考 核評比可分為半年初評和年終總評。按目標管理內容的分解項目,通常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進行。考評的步驟:一是自我總結評議,填寫自評卡。二是民主評議,征求群眾和有關方面的意見。三是支部鑒定,公布考 評結果;年終考評可結合一年一次的民主評議黨員活動進行。四是獎懲兌現,根據考評結果,確定優秀、合格和不合格黨員,然后進行相應的表彰和組織處理。對完成目標任務好的黨員,還可結合業務工作崗位的責任書規定,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對不合格黨員,則按有關規定和目標管理的懲戒辦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