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02 19:15:23作者:admin2
羅豪才(1934年3月-2018年2月),男,漢族,福建安溪人,致公黨成員、中共黨員,中國現代行政法學的開拓者、奠基人。曾任第九屆、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中央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
1951年4月至1952年7月,在新加坡被英殖民當局監禁。
1952年至1956年,廣東省廣州知用中學、江蘇省無錫市第一中學學習。
1956年至1960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
1960年至1984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助教、講師、系副主任。
1984年至1985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進修。
1985年至1986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86年至1992年,北京大學副校長、教授,北京市僑聯主席,中國僑聯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
1992年至1993年,致公黨中央副主席,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大學副校長,北京市僑聯主席。
1993年至1995年,致公黨中央副主席,全國政協副秘書長,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大學副校長。
1995年至1996年,致公黨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副秘書長,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1996年至1997年,致公黨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1997年至1998年,致公黨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1998年至1999年,全國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1999年至2000年,全國政協副主席,致公黨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2000年,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至2008年3月),致公黨中央主席(至2007年12月),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2007年至2016年12月,任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
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第九屆、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2018年2月12日,羅豪才逝世,享年8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