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 />
更新時間:2021-06-13 10:48:25作者:admin2
2015年,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連續2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2015年,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7月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統一為6月30日。
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委托的民辦小學就讀。
5月23日-24日為全市公辦小學報名日,各報名點對已填寫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適齡兒童本人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等證件。
4月25日-27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學生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限填報2所民辦小學。
民辦小學面談時間為2015年5月9日。
參加民辦學校面談的學生憑網上報名表,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
5月22日招生截止
民辦學校在2015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學生家長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入取通知書前往學校,完成確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