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22 15:12:45作者:佚名
河北省教育廳已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做好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相關工作。↓↓↓
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教育局:
為貫徹《河北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冀教基〔2022〕12號)的相關要求,保障2025年全省初中生學業水平考試能夠安全、平穩、有序地進行,特此就相關工作事項予以通告。
一、九年級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考試對象
2022年入學,應于2025年畢業的初中學生。
(二)考試內容
1.文化課考試滿分614分
考試涉及多個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和外語各占120分(外語考試包括聽力測試30分和筆試90分),道德與法治科目為60分(包含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相關內容),歷史科目也是60分,物理科目68分(書面筆試60分,實驗操作技能考試8分),化學科目66分(書面筆試60分中招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實驗操作技能考試6分)。
命題依據方面,文化課考試參照的是2022版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標準。除了課程標準中明確的教學內容,道德與法治科目的命題范圍還涵蓋了《中華民族大團結(適用于初中)》一書的內容,以及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期間國內外發生的重大時事政治事件。
考試方式多樣,依據各學科課程特性,分別實施不同的考核手段:語文、數學、外語(包括聽力測試)以及物理和化學科目均采用全閉卷考試;而道德與法治、歷史科目則實行全開卷考試,并采取合場分卷的方式進行,整個考試持續時間為135分鐘,每門課程考試時長為60分鐘,中間休息時更換試卷,耗時15分鐘。所有科目的答案均需在答題卡上填寫。在選擇題部分,考生需使用2B鉛筆將答案準確填涂在答題卡相應區域;而在非選擇題部分,則需用黑色簽字筆工整書寫答案于答題卡指定位置。
在道德與法治、歷史科目的開卷考試期間,考生被允許將對應課程的教材帶入考場,但不得攜帶其他任何資料。在作答過程中,考生可以參考所攜帶的教材,但需獨立完成題目,嚴禁與他人討論、抄襲,亦不可互相借用教材。
普通高中、招收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范生的院校、中等職業學校以及中等技工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均采用相同的試卷進行考試。
2.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50分
河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依據《河北省教育廳印發的〈河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方案(2024年修訂)〉通知》(編號冀教體衛藝〔2024〕1號)實施,考試內容被劃分為過程性評價與現場測試兩個環節。
過程性評價總分為20分,這一評價體系包括學生日常參與體育活動的表現、《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測試結果以及體育與健康課程的成績考核三個部分。
現場測試總分為30分,涵蓋了必考、抽考和選考三個部分。評定標準依照《河北省教育廳印發的關于〈河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現場測試辦法(2024年修訂)〉的通知》(編號冀教體衛藝〔2024〕2號)執行。該測試預計在2025年5月底之前完成。
二、八年級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考試對象
2023年入學,應于2026年畢業的初中學生。
(二)考試科目
地理考試總分為60分,依據的是2022年版的義務教育地理課程標準。考試形式為全閉卷筆試,考生需在答題卡上進行作答。選擇題部分,考生需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答案;而非選擇題則需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在答題卡上書寫答案。
生物學考試滿分是66分,其中閉卷筆試部分占60分,實驗操作技能測試則占6分。該考試以2022年版的義務教育生物學課程標準為出題基準。筆試環節的作答需在答題卡上進行,具體要求是:選擇題需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涂選答案,而非選擇題則需用黑色簽字筆在答題卡上書寫答案。各市依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號)中的附件2——《河北省初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方案》,負責組織實驗操作技能考試。
信息科技考試總分設定為10分,該考試的組織工作由各市依據《河北省教育廳發布的關于河北省初中學生學業水平信息科技考試的實施方案》(編號冀教基〔2023〕5號)的規定進行。
三、考試組織
(一)關于考試的具體時間,河北省2025年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筆試部分,其具體的時間安排如下:
(二)關于考試評分。2025年,我省初中階段的學業水平考試文化科目評分將全面采用網絡評卷方式,具體執行由各市級教育管理部門負責。各市需依照《河北省教育廳發布的文件》(編號冀教考〔2023〕7號)的相關要求,認真執行評分流程,保證評分過程嚴謹有序,確保考試評分結果真實、公正。
四、嚴格規范考試成績發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考試機構需嚴格遵守本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成績公布的相關規定,成績發布應集中在7月2日至7月4日之間進行,嚴禁向初中學校透露中考成績;嚴禁向初中學校分配升學名額;嚴禁統計并公布各縣(市、區)及其下轄初中學校的升學人數和升學比率;嚴禁依據中考成績對各縣(市、區)及其初中學校進行排名排序;嚴禁以任何方式對各縣(市、區)及其初中學校進行中考表彰或獎勵;嚴禁以中考成績作為評判局長、校長、教師等人員的獎懲依據。初中階段的教育機構嚴禁宣揚中考成績、排名情況、所謂“中考狀元”以及升學率等數據,不得在校園內外任何場所設置、掛起、貼出任何有關中考成績的宣傳橫幅、展板等材料,亦不得在學校的官方網站等網絡平臺上公布本校的中考成績、排名、所謂“中考狀元”及升學率等相關信息。
五、保障特殊群體平等考試升學權利
(一)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權利
持有殘疾人證且聽力有障礙的學生,若提出申請,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將無需參加外語聽力考試;他們的外語成績將依據筆試成績進行換算,最終以滿分值計算。
(二)保障隨遷子女平等考試升學權利
務必確保進城務工人員以及非本地戶籍就業者的子女在完成義務教育后,能夠在當地參與升學考試。同時,要妥善安排本地戶籍人員子女在外地完成義務教育后,返回原籍地參加中考。各城市需結合自身情況,制定隨遷子女中考報名、審核、錄取的具體辦法和標準貝語網校,確保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或原籍地享有平等的升學考試權利,以推動教育公平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六、全面加強考試管理
強化組織管理至關重要。中考作為考試招生制度及中小學評價體系的關鍵環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需給予充分重視。需按需確保充足經費,以保證工作順利開展。須嚴格執行本省收費政策,禁止以中考為由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或提升收費標準。相關部門應積極協作,共同為中考創造一個優良的環境。
(二)確保教學秩序穩定。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需嚴格執行《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定》(冀教基〔2021〕20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嚴禁在初中畢業年級階段擅自縮短課程時長或削減非考試科目內容,禁止隨意編印各類復習資料,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學生參加中考,亦不得強制或默許學生提前離校完成學業。
(三)必須對中考的加分(或降分錄取)政策進行嚴格的管理和規范。教育行政部門需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執行加分(或降分錄取)的相關措施。嚴禁將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人才引進等經濟因素相聯系,不得將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的依據,體育、藝術等領域的加分項目應予以取消,學生的特長和表現等應納入其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中。學校需在官方網站、校園公示欄以及地方媒體等渠道上及時公布享有加分或降分錄取優待的學子名單、相應的優惠政策及其具體分值,同時公開舉報熱線,以便接受公眾的監督。此外,各市需在6月15日之前,將本年度中考招生政策中涉及加分或降分錄取的具體項目、分值及適用范圍,上報至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進行備案。
(四)強化中考報名環節的管理。各地需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科學設定中考報名的相關要求。報考者原則上需具備報考地的戶籍或已在初中就讀的學籍。高中在讀學生不得參與中考報名,初中生不得報考尚未完成教學計劃的課程。嚴格限制初中生的復讀行為,所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需以社會考生的身份參加中考報名,原則上不允許報考普通高中。各地需結合自身具體情況,明確社會考生中考結束后可報考的高中學段教育類別。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考試機構需依據報名要求,嚴格審查報考者的戶籍、學籍、學歷等資料及其他相關報名資格材料,堅決杜絕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報名,同時禁止同一考生在不同地方重復報名。至于轉學學生的報名手續和成績認定,將由轉入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方案。各地中考報名工作應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
(五)務必加強宣傳報道工作。各地教育主管機關與招生考試組織需與地方宣傳機構、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緊密合作,主動提升中考政策宣傳力度中招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強化對考生的信息支持,構建積極的輿論環境。同時,要做好政策闡釋、志愿選擇、信息檢索以及溫馨提醒等各項服務。根據需要,適時進行招生風險提示或案例分析宣傳,以警示考生及家長警惕詐騙行為。
(六)著力打造優良的考試風氣和紀律。各城市需嚴格執行公示、誠信、監督、獎懲等環節,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健全違紀舉報及申訴處理機制,構建責任追究體系,嚴厲打擊違規違紀行為,以保障考試招生的公平公正,堅決遏制不良風氣的蔓延。
河北省教育廳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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