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9 08:59:54作者:佚名
五、招生原則
1.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自主招生成績,須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并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填寫自主招生申請表。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A類資格的考生,可填報考核組全部專業(yè),高考成績達到福建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我校在認定專業(yè)范圍內,按第一志愿專業(yè)錄取。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B類資格的考生自主招生成績,僅可填寫考核組中未標注★的專業(yè),高考成績低于我校模擬備案線30分以內且不低于福建省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我校將在認定專業(yè)范圍內,按第一志愿專業(yè)錄取。
4.各專業(yè)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附則
1.已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其他錄取要求按照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簡章》執(zhí)行。
2、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請關注我校招生辦公室網站的相關公告,如未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宜或提供的個人信息不準確,造成影響錄取的貝語網校,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