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17 21:24:43作者:佚名
依據《教育部頒布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規定》(教學〔2023〕2號文件)、《教育部關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等相關上級文件的指導精神,以及江西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會議的指示,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指導原則
復試環節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關鍵部分,其目的在于評估考生的創新思維、專業知識以及綜合能力,對于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過程來說,這一環節是不可或缺的。那些未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未達標的考生,以及思想品德考核未通過的考生,均將無法被錄取。
2.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
3.復試方式:采取線下現場復試方式。
改進復試錄取的流程設計,依據培養目標、學科專業的特性以及學校的辦學特色,精心構建復試環節,以保障復試過程的安全、公正和科學性。
二、復試分數線
我校依照國家發布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即報考位于一區招生單位的考生)的初試成績最低標準執行復試,遵循國家復試分數線,不再單獨設定分數線。對于符合國家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其初試成績應以加分后的結果為準,若加分后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則將一并納入復試名單。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中,第一志愿報考者和調劑考生要想進入復試,其初試成績需滿足以下條件:若初試總分達到500分,則總分需在國家A類考生復試線基礎上不超過50分(包括50分),單科成績也不得低于國家A類考生復試線10分(包括10分);若初試總分滿分為300分,則總分需在國家A類考生復試線基礎上不超過30分(包括30分),單科成績同樣不得低于國家A類考生復試線10分(包括10分)。
學校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嚴格遵循差額復試的規則,通常設定的差額比例不會低于1比1.2。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承擔著執行教育部在招生復試錄取方面所制定的方針、政策、規定及具體辦法的重任;同時,他們負責對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及錄取工作進行領導、協調和監督;此外,他們還需審核學校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調劑及錄取的具體措施,以及擬錄取的學生名單。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具體實施工作,則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進行的。
學校組建了研究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由分管副校長擔任組長,紀委綜合辦公室(監督檢查室)的負責人和研究生院的領導共同擔任副組長,該小組的成員包括紀委監督檢查室的工作人員、研究生院的工作人員、導師代表以及各學院的紀檢委員。全程監督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流程,接受相關申訴,依照法律保護考生及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并協調解決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學校設立了研究生招生復試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小組(簡稱應急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校長出任副組長贛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該小組由研究生院、宣傳部、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后勤管理處、保衛處以及校醫院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應急小組內部設有辦公室,研究生院院長擔任辦公室主任。
教學學院復試環節的管理職責由院長或行政負責人全權負責。為此,學院特設了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針對不同學科或專業的復試專家小組、負責思想品德評估的考核小組以及確保復試過程公正的監督小組。
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的成員包括教學學院的領導、各學科點的負責人以及研究生事務的秘書等。該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承擔著組織、協調和管理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以及錄取等工作的職責。承擔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的編制任務,經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后執行;承擔本學院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負責本學院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評價;依據學科(專業)特性,組建各學科(專業)復試專家團隊,并指導其開展復試評估;審核各復試專家團隊的復試記錄、結果及其他相關事宜;審核擬調劑考生名單,并提交研究生院復核;依據初試和復試的總成績及思想品德評價,向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提出擬錄取名單的建議;負責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確保規則明確,服務強化;處理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及錄取過程中的其他問題。
學科(專業)復試的專家團隊由學位點負責人以及導師代表等人構成,而命題教師及參與命題的其他人員則按照規定不參與復試專家組的活動。在學校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以及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該團隊具體負責確定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內容,構建復試題庫,并負責組織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等工作。復試委員會由5至7位成員組成,成員不包括復試助理、復試秘書以及外語能力測試專家。根據參與復試的考生數量,可以組建多個復試委員會。每個委員會還需額外配備一名復試助理和一名復試工作秘書,他們的職責涵蓋考務協調、系統調試、網絡技術支持、突發事件應對、復試資料準備、成績統計、現場記錄與收交等方面。
復試監督團隊由教學學院的黨委書記、紀委書記以及導師代表等人構成,其中黨委書記擔任團隊負責人。該團隊承擔著對本學院復試、調劑以及錄取全過程的監督職責,并關注各個環節的具體工作。監督團隊會親自深入復試現場,對復試的各個步驟進行監督。此外,他們還負責處理考生提出的申訴。在復試開始前,考生申訴的聯系電話應當由本學院向考生進行公布。
學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組由學生工作領導、輔導員以及班主任等人構成。該小組負責審查考生的政治審查材料;負責與考生進行一對一的交流,以了解其政治立場、思想狀況、誠信度等;綜合政審材料和個人交流情況,全面評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并將考核結果提交給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四、復試內容
(一)進行資格審查。在復試階段開始之前,教學學院必須對報考者的資格進行詳細審查。這包括對報考者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學歷學籍核實結果以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的原件進行嚴格檢查。在復試報到時,報考者需要提交以下幾項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須交一份復印件);
2.初試準考證;
應屆考生需提供:注冊后所獲得的學籍證明;下載自《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相關文件。
往屆考生須提交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下載版。對于因畢業較早無法在線驗證或學歷驗證未通過的網校頭條,需額外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此外,若學歷或學位證書是在境外獲得的,考生還需提交相應的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簽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考生若發現學歷(學籍)信息存在疑點,需向有關部門提交由國家級認證機構簽發的證明文件,如《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相應的紙質版認證報告。
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需提交《入伍許可證明》的正本和副本,以及《退役證明》的原始件和影印件。
7.《贛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政治審查表》;
線下復試的考生需提交兩寸的免冠照片兩張,這些照片將用于復試資格審查表及其他相關材料。
考生在提交上述文件的基礎上,亦可以附加其前置學歷的學習成績單正本或副本(需教務處或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認證)、所獲重要榮譽的證書以及科研成果等相關成就資料。這些榮譽證書和業績資料將由相關教學學院集中審閱(請注意,這些材料并非必須提供)。
教學學院承擔復試資格審查的任務,需對考生的身份證、畢業證書、學生證等關鍵材料進行細致的審核,同時嚴格審查其復試資格。審查完成后,需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結果上報至研究生院。對于不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將不予安排復試。
我校公布擬錄取名單后,擬錄取的考生需依照我校公布的體檢方案,前往二甲及以上級別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完成后,考生需在名單公布后的5天內,通過郵寄方式將體檢報告提交至報考學院的指定老師處。體檢工作需遵循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聯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編號教學〔2003〕3號)中的規定,并依照《教育部辦公廳與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體檢中乙肝項目檢測相關事宜的通知》(編號教學廳〔2010〕2號)等相應政策執行。教學學院對本學院考生的體檢數據進行了整理并上報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對此進行集中匯總后,再上報至校醫院。校醫院會依據體檢結果,出具考生體檢是否合格的評估報告。需要注意的是,體檢成績并不影響復試的最終成績。若體檢結果不合格,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在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還會組織一次體檢,若體檢不合格,將導致取消入學資格或注銷學籍。
面試前需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此項測試的具體操作方案由教育科學學院與心理咨詢與健康教育中心共同擬定,并由各教學學院負責具體執行。測試將以網絡形式進行,其成績不會影響復試的總成績,主要用于學院構建學生的心理健康檔案。
復試的詳細內容和標準包括三個主要環節: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知識的筆試以及全面的面試。這三個環節的滿分分別是:外語能力測試50分,專業筆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
一般包含以下內容和要求:
外語能力測試主要針對考生運用英語知識及技巧進行口頭和書面交流的能力進行評估,其測試內容涵蓋段落朗讀及問題解答兩個環節。
外國語學院負責組織英語語言文學、日語語言文學及翻譯專業的學生進行外語能力測試,并擬定及公布相關具體方案。而對于非英語專業的學生,則由研究生院統籌安排,外國語學院承擔制定測試方案及挑選測試專家的任務,而具體測試工作則由各教學學院負責執行。關于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的英語綜合能力測試的具體實施辦法,可參考《贛南師范大學2024年非英語專業碩士研究生英語綜合能力測試方案》。若教學學院具備符合要求的英語測試專家,則可自行設計測試計劃并指派測試人員。該外語能力測試的總分為50分。
專業筆試主要對學科(專業)的理論基礎和技能水平進行評估,同時考察考生運用所學理論進行問題發現、分析和解決的能力。該考試采取線下筆試的形式,由各教學學院負責組織。具體筆試科目可參考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考試采用閉卷形式,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長為兩小時。對于特殊專業的筆試安排,則由各教學學院自主決定。
綜合面試環節,重點評估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發展潛力、科研創新(實踐)技能以及整體素質。這包括但不限于跨學科學習、科研活動、社會實踐(如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以及責任感、紀律性、團隊協作能力、人文素養和禮儀行為等方面。對于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綜合面試中必須包含說課環節;而對于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綜合面試則需包含實踐環節的考核。綜合面試總分100分,每生測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學院需構建試題庫并確立評分準則,具體而言,應針對復試的各個項目構建試題庫。外語能力測試的試題庫由外國語學院負責建立(若學院自行組織外語能力測試,則由該學院承擔此責任),而專業筆試與綜合面試的試題庫則由教學學院負責建立。此外,學院還需為各項測試內容制定答題要點,并詳細制定評分標準和評分表格。
復試專家團隊構成:外語能力測試專家組由外國語學院的教師們構成,若學院自行組織外語能力測試,則由學院負責此事。綜合面試專家組則由各個學科(專業)復試的專家小組成員所組成。各專家組針對各自負責的測試內容,現場獨立進行評分。
復試的場地選擇至關重要。該場地必須滿足復試的技術標準和保密規定。復試過程中,所有環節均需錄音錄像,并做好詳細記錄。學院將對復試的全程材料進行妥善保管。復試結束后,專家簽署的評分表、統分表以及錄音錄像資料將上交至研究生院,以備查閱。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本科結業生以及高職高專院校畢業后已滿兩年的學生,還有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復試期間尚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考生,均需在復試階段額外參加兩門與報考專業緊密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考試。具體的加試科目可參考《贛南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
綜合面試前的同等學力加試已進行。此測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的組織辦法由教學學院負責確定。各科目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加試的分數不會影響復試的結果,若任何一門加試未達標,將不會獲得錄取資格。
六、針對部分跨專業考生,需進行加試。具體是否需要加試,由相關教學學院作出決定。加試將采取筆試形式,且需在綜合面試之前完成。學院將確定加試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學院需制定跨專業加試方案,并提前向考生公布,同時報研究生院進行備案。需要注意的是,加試成績不會納入復試成績,若加試不合格,考生將不會被錄取。
報考旅游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復試階段必須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該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需在綜合面試之前完成。考試卷面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長為兩小時。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將作為復試總成績的一部分。考試命題、閱卷以及考試組織工作均由相關教學學院承擔。
在面試之前,思想品德考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政審資料進行了細致的審查,同時與考生進行了深入的面對面交談,全面掌握了考生的思想政治狀況。在此基礎上,結合考生的現實表現材料,考核小組最終形成了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綜合評價。
五、復試時間與費用
復試工作將分階段逐步實施。首先,對于第一志愿的考生,其復試的具體時間預計在4月2日之前全部完成;而對于調劑志愿的考生,復試則需在4月26日之前完成。考慮到我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進展情況,我們計劃組織兩至三批次復試。關于各個批次的具體復試時間安排以及相關要求,將另行進行公布。
2.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往返交通費等由考生自理。
六、調劑
學校在執行研究生招生調劑的相關規定時,將嚴格依照教育部于2024年發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2024年研究生招生調劑、錄取政策》中的具體要求。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初試的得分(包括加分項,情況類似)需達到報考專業在A類考生所應達到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同時也要滿足調入專業在A類考生所規定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若考生所報考的專業與調取的專業相符或相似,且考試科目亦然,那么按照規定,他們應當在同一學科門類內進行調劑。對于那些授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考生可以在對應專業所屬的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跨門類調劑,但這一調劑行為必須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至于那些涉及跨專業調劑或跨學科門類調劑等學術要求的考生,他們必須經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審核并得到其同意。
考生若從特定計劃調整至常規計劃,此行為屬于調劑范疇,理應遵循調劑流程及相應規定進行操作。
(二)調劑工作程序與要求
國家復試分數線一旦確定,學校便會依據第一志愿考生上線情況,同時考慮招生計劃,進而確定并對外公布可接受調劑考生的專業信息。
教學學院需依據國家政策及學校具體規定,擬定調劑工作的具體實施措施,并提交研究生院進行審核。審核一旦通過,相關信息需及時向考生公開。此項工作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進行,具體執行則由研究生工作秘書負責。調劑服務系統啟用后,教學學院需及時登錄系統,查閱考生提交的信息,并與考生保持有效溝通,確保咨詢與服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每次調劑系統的開放時長不少于12小時,且會依據復試工作的進展動態更新國家調劑服務平臺上的專業調劑信息。對于報考我校的調劑生,其調劑志愿將被鎖定24小時。若在24小時之內未被納入復試候選人名單,考生可自行更改報考的其他志愿。
對于報考同一招生單位相同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一致的調劑生,選拔進入復試時,應依據考生的初試成績進行優中選優,不得將考生最初志愿的報考單位、畢業院校以及提交調劑志愿的先后順序等非學業因素作為選拔標準。在調劑過程中,應優先考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完全一致的調劑生,且調劑比例不得低于1比1.5。
教學學院需在確認專業調劑系統已關閉之后,方能依據上級政策規定以及學校與學院制定的調劑計劃,從調劑志愿庫中挑選出符合條件、表現優異的復試考生名單。
教學學院在確定調劑考生名單之后,由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嚴格審核,隨后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存入復試備選庫中,同時,加蓋領導簽字和公章的紙質名單也會被報送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對學院審核通過的名單進行再次審查,審查無誤后,將發放復試的通告。調劑生需借助“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報名。所有未通過該系統報名的調劑申請均視為無效,除非教育部有特殊規定。
考生需登錄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平臺,完成復試通知的接收操作,并嚴格遵照各院校的安排參與復試環節。
復試通過的考生將收到研究生院發出的“待錄取”信息,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平臺確認接受這一錄取狀態。
未在規定時限內對“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進行確認的考生,其資格將在確認期限屆滿后予以剝奪。
學校會依據調劑錄取工作的進展情況,對調劑專業的相關信息進行實時更新,并且相應地開啟或關閉相關專業的調劑系統。
調劑名額充足的學術學位相關領域一般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的調劑申請,具體事宜將由各教學學院依據相關專業的調劑生源實際情況來決定,并需經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審核和批準。
不得隨意限定調劑復試的參選范圍,不得依據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屬單位、所屬行業、地域、學校的教育層次和類別等非學術能力標準來挑選人選,更不得設立任何具有歧視性的條件。
七、復試成績計算及結果公布
復試的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筆試以及綜合面試這三個環節的得分權重分別為0.5、1和1。
旅游管理及會計專業的復試成績包括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和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四個部分;而其他專業的復試成績則由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三個部分構成。若外語能力測試成績未達到30分、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或者復試總成績未達到150分(對于旅游管理和會計專業,此標準為210分),則將被認定為復試不合格,并因此不予錄取。
3.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比為6∶4。
4.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
旅游管理和會計專業的考生們請注意:初試的得分需除以3,然后乘以60%的權重;復試的得分同樣除以3.5,再乘以40%的比重。
其他專業考生:其初試得分需除以5后乘以60%,復試得分除以2.5后乘以40%。
復試完成后的三天內,需在研究生院的公告欄及網絡平臺上對外公布復試成績,公示期持續10個工作日。若名單出現調整,需對變更部分進行具體說明,并針對變更內容再次進行10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錄取
教學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依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具體要求,結合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規則、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狀況等因素,對考生進行綜合評估,優中選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提交研究生院進行審核。在排序過程中,將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包括校內調劑的考生)分開排序,并確保第一志愿考生享有優先錄取的資格。按照不同方向發布計劃,并依此順序進行錄取。針對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備考生和業余備考生,分別進行排序和分類錄取。將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合并計算為總分,總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然后根據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當總成績并列排在最后時,需以未進行四舍五入的總成績為依據,選擇總分較高者;若未四舍五入的總成績依舊相同,則需比較初試中專業課成績,挑選專業課成績更佳者。對于不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其復試成績將排在末尾,并無需進行排序。
“針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中的考生將獨立進行排名并據此進行錄取。
考生的錄取類型涵蓋了全日制的定向和非定向,以及非全日制的定向三種。對于選擇非全日制學習模式的考生,他們只能被分配到非全日制定向類別,并且按照原則,這類考生通常是在職人員。
一旦擬錄取名單公布,那些屬于全日制(非定向)類別的考生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也就是復試結果公示之后的15天內,將個人的人事檔案郵寄到我校的研究生院,這樣我們才能對他們的政治思想狀況進行徹底的審查。被錄取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需在規定期限內與各自的工作單位以及我校各自簽署定向就業的協議,并將簽署并加蓋公章的協議書寄送到我校的研究生院。若未能按時寄送人事檔案或完成定向培養協議的辦理,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并不得予以錄取。
考生若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工作單位之間出現矛盾,需自行解決相關事宜。若此情況導致考生無法參加復試或被錄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第一志愿復試以及第一批調劑復試結束后,若仍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將由研究生院統一收回并進行統籌安排。若某個專業或方向的招生計劃有所增加,或者有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那么將從這個專業或方向的候補考生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無需再次組織復試。
被錄取的學生,在提交個人申請并得到學校批準的情況下,有權保留其入學資格,期限為1至2年,之后方可重新開始學業。
新生必須按時完成報到手續。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報到,需提供合理理由及相應證明,并向學校提出請假申請。對于無正當理由且逾期兩周未報到者,將喪失入學資格。
應屆本科畢業生、通過自學考試或網絡教育屆時能夠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若在入學前(即9月1日之前)未能獲得國家認可的本科畢業證書贛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其錄取資格將不予承認。
9.擬錄取名單經公示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對于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過程中存在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的具體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一旦發現有人采取虛假手段,一經核實,將立即按照相關條例剝奪其復試和錄取的資格。
九、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實施復試錄取的監管機制,該監管機制覆蓋了研究生復試、調劑以及最終的錄取環節。在整個復試過程中,都將進行錄音和錄像。
復試和錄取過程嚴格執行回避原則。任何與考生有親屬關系的人士——無論其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均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的相關事務,且必須主動、真實地提交相關報告。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參與復試錄取的每位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教育部頒布的碩士生招生錄取政策以及本《辦法》的規定,確保復試錄取過程公平、公正。對于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都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若因違規行為導致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相關責任人還將依法接受問責。
設立復議機制。若考生對復試成績存有疑問,可在復試成績公布后的五日內,向研究生院提交書面的復議請求。
研究生院在收到正式的復議請求后,需在五個工作日之內,聯合學校紀委和監督檢查部門,對申請者所提出的問題展開調查和處理。若投訴或申訴事項經調查核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指派教學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在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復議結果報送至研究生院。隨后,研究生院將此復議結果反饋給考生。
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咨詢與申訴,可通過以下電話進行聯系:研究生院提供的服務電話是0797—8393666,而紀委綜合辦公室及監督檢查室的服務電話則是0797—8393623。
十、相關要求
教學學院需制定一套科學的復試計劃。此計劃需涵蓋調劑的具體操作流程、復試的各個項目及其具體規定、組織形式以及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具體日程。該方案在經過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將由研究生院統一向考生進行公布。
教學學院需針對各學科專業的特性,結合復試的具體方式和要求,細致地策劃復試的各個環節,以保證復試過程既科學又高效,且公平公正。需通過審閱考生提供的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以及實踐經歷等相關補充材料,全面評估考生的過往學業成績、一貫表現、科研水平、綜合素養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力求盡可能多地采用綜合性和開放性的能力測試題目。
教學學院需嚴格把控復試資格的審查環節,在考試前必須嚴格執行“兩識別”程序(即人臉識別和人證識別)以及“四比對”操作(包括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的數據比對),以增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核力度,尤其是針對報考專項計劃、申請加分等特殊情況的考生。同時,要堅決杜絕復試中的“替考”現象。對于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考生,將不予安排復試。
教學學院需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政策解讀、業務技能培訓,以及保密和紀律方面的教育,同時要闡明工作紀律與流程、評判準則與規范,增強安全、紀律、法治和責任等意識,從而確保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能夠依照既定方案和流程規范有序地進行。院長需與每位命題及閱卷人員逐一簽署《保密責任書》,同時,亦需召集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包括復試評審專家和考務人員,共同簽訂《廉政責任書》。
5.教學學院提前告知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相關復試要求。
教學學院需實施具體有效的策略,以增強復試環節的監管力度,保障其公平性與公正性。在考試過程中,應持續并不斷優化“三隨機”制度,即隨機決定考生面試順序、隨機挑選導師組成員以及隨機選取復試試題。同時,需加強復試導師的選拔、培訓及管理,提升他們的政策敏感度、保密觀念、責任感和法治觀念,嚴格杜絕復試中的虛假行為和徇私舞弊現象。必須嚴格禁止工作人員擅自行事、隨意更改或損害規章制度。必須對復試的全過程實施錄音和錄像,以便于后續的審查。同時,必須與每位考生單獨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
十一、其它
在職的考生需事先妥善解決因報考研究生而與工作單位產生的種種問題。若由此類問題引發的任何后果,考生本人需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在復試階段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一旦核實,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嚴厲處罰,剝奪其錄取資格,并將相關信息記錄在《考生考試誠信檔案》中。
3.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入學后的前三個月里,學校將依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詳盡的復核。若復核結果顯示不合格,將予以注銷學籍;若情節較為嚴重,將移交相關部門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
華南植物園與我校共同負責培養的研究生復試活動,由我校的生命科學學院(臍橙學院)負責全面執行與組織。
若本規定中的具體要求與上級機構最新發布的規范存在沖突,應以上級機構最新規范為準。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屬于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贛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