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17 21:57:22作者:佚名
不得要求或默許學生提前畢業離校
中考作為考試招生體系與中小學評價體系的關鍵環節,近期河北省教育廳發布了針對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相關通知。通知中明確指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嚴格遵守河北省的收費規定,嚴格禁止以中考的名義隨意增設收費項目或提升收費標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擅自縮短初中畢業年級的教學進度,不得隨意削減非考試科目的教學內容,嚴禁擅自印刷和發行各類復習資料,更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止學生參加中考,亦不得強制或默許學生提前完成學業并離校。
對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實施嚴格管控與規范。教育行政部門需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加分(或降分錄取)的優惠政策。嚴禁將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人才引進等經濟活動相聯系,不得將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依據,同時取消體育、藝術等領域的加分項目,并將學生的相關特長和表現納入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中。學校應迅速公布那些獲得加分(或降低錄取分數)資格的學生名單,以及他們所享有的具體優惠政策及其分值,這一信息將通過學校官方網站、校園內的公示欄以及地方媒體等渠道對外公開。同時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查詢,學校還將公布舉報電話,以便接受公眾的監督。
確保特殊群體享有平等的升學考試權益。為殘疾學生提供公平的考試機會,對于持有殘疾人證且聽力受損的學生,若他們提出申請,并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將可免除外語聽力測試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查詢,其外語成績將依據筆試成績按滿分比例進行換算。同時,要確保隨遷子女享有平等的考試升學機會,并切實做好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它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的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與考試的相關工作。對本地戶籍子女在外地完成義務教育后返回原籍參加中考的相關工作應予以妥善安排。各城市需依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針對隨遷子女中考報名、審核、錄取的具體辦法和標準網校頭條,確保這些子女在流入地或戶籍地享有平等參加中考及升學機會的權益。
全面強化考試管理,著力塑造優良的考試風氣和紀律。各城市需嚴格執行信息公開、誠信原則、監督工作、獎懲措施等環節,公開監督舉報熱線,優化違紀舉報及申訴處理流程,建立健全責任追究體系,嚴厲打擊違規違紀現象,從而保障考試招生的公平與公正,堅決遏制不良風氣的蔓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考試機構需強化考生信息服務的力度,精心提供政策闡釋、志愿選擇、信息檢索以及溫馨提醒等服務,并適時進行招生風險提示或案例分析宣傳,以警示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此外,嚴格規范考試成績發布。各地教育主管部門及招生測試單位需嚴格遵守河北省初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的相應規定,嚴禁向初中院校泄露中考成績信息;禁止向初中院校分配升學名額;禁止統計并公開各縣級(市、區)及其下轄初中院校的升學人數與升學比率;禁止依據中考成績對各縣(市、區)及其初中院校進行排名排序;禁止以任何方式對各縣(市、區)及其初中院校進行中考方面的表彰與獎勵;禁止將中考成績作為評判局長、校長、教師等人員的獎懲依據。
通知明確指出,初中教育機構嚴禁對外公布中考成績、排名情況、所謂“中考狀元”以及升學率等數據,同時禁止在校園內外任何區域設置、展示、粘貼有關中考成績的橫幅、宣傳欄等宣傳資料,亦不得在學校的官方網站或其他網絡平臺上發布本校的中考成績、排名、所謂的“中考狀元”以及升學率等相關信息。(記者王敬照)
(責編:張曉博、方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