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24 08:22:19作者:admin2
謝謝您的邀請。《精英律師》這部電視劇在北京衛視、東方衛視播出后,一部分人很喜歡,為劇中這群精英人士有著維護公平正義的初心點贊;也有人吐槽,既然是描述律師這份職業的電視劇,為什么不像經典港劇《潮爆大狀》那樣多一些精彩的法庭戲,而是基本上都和解。我的觀點和大家交流如下:
一是我國法庭有嚴格的法庭紀律和發言規則,在民商事法庭上的發言想做到語言通俗易懂又不顯的很外行,太難。我們的法庭與英美法系的香港電視劇不同,律師是不能在法庭上走動或者站起來陳詞的,這樣就對電視劇的拍攝鏡頭非常不利,沒有辦法表現出真實性。但是在《精英律師》中恰好做了一個比較巧妙的應對,采取模擬法庭的方式。還記得藍紅遺產案嗎?羅檳和何賽分別代表雙方當事人進行了一場模擬辯論,由封印作模擬法官。這樣演起來當事雙方就可以隨意發揮,可以單刀直入的演繹,這樣合情合理又情節生動。
二是劇中男主羅檳的辦案原則決定的:善律者不訟,化干戈為玉帛。我們以藍紅遺產案和羅檳姐姐與前夫的案子為例。首先藍紅遺產案,羅檳偷偷錄下了孫超越的談話內容,手握重要證據,然而還是勸說藍紅接受了一份對雙方都有利并且比較公平的和解協議。再就是羅檳姐姐的案子,一方是自己的親姐姐,另一方是自己多年的兄弟。如果能夠讓雙方各讓一步,很多時候更加符合當事人雙方的利益,避免矛盾激化。如果說硬是走到了訴訟的地步,以后對離異雙方和孩子的成長都不利,所以能夠和解是最好的結果。
三是該劇強調的核心觀點:用和解來積極化解矛盾。《精英律師》中用和解來化解矛盾的思路,其實是律師行業里比較受到認可的。如果單純想去展現一個律師的個人訴訟水平,而采取司法路線,會導致當事人雙方都蒙受損失,畢竟走司法程序都是需要耗費當事人雙方的時間成本的。再者,能夠用和解來處理的矛盾,走訴訟,也會是浪費司法資源。
以上是我的觀點。我是一名熱愛影視作品的人,期待能夠與大家多多交流,喜歡可以關注我,謝謝!
《精英律師》迎來了大結局,這部劇總體來說還是體現了很多正能量,把法律的公平、公正、正義以及律師等法律工作者的社會責任感提上了一個新的高度,廣大觀眾對社會的陰暗面雖然深惡痛絕,但因為有了這些法律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也倍感欣慰。
律師在人們的平常印象中就是替別人打官司的,可是直到劇終,我才明白一個道理,所謂“善律者不訟”,最高明的律師不一定把精力都用在打官司上,而是用在解決當事人的問題、矛盾以及讓他們的權益最大化。
其實說到權益,人們本能地就會想到金錢最大化,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權益包括包括很多方面。
一個人怎么樣才叫幸福?就是身體無痛苦,內心不糾結。
當然包括溫飽,生存權利,身體健康,還有內心的歡愉和順暢。
在現在社會,溫飽已經不成問題,大多數人也不會整天為生計發愁,大家更關注的是內心的平衡和快樂,是更高層次的精神追求,以及個人發展和自我實現的要求。
在劇中,許多當事人的糾結也就在此。
而權璟的很多律師,他們在處理問題上,并不是要把雙方矛盾激化,打個敵死我活,而是在尊重雙方權益的基礎上,找到一個平衡點,讓大家的利益都最大化,這就是他們最高明也最值得人贊頌的地方。
特別是在家庭案件、離婚案件和親情案件上面,他們的這種處理方式就更值得點贊。
因為親情本身就是寶貴的,能成為一家人是多少世的緣分。那么有了矛盾,用和解調解的方式是最能夠解決問題打動人心的。
因為親情還要延延續,大家還要相處。但是既然是親情,那么就面臨著利益的處理,親人之間該如何談錢,如何談利益,更是一門的高深的學問,本是一家人,對簿公堂、你死我活,也許可能得到了一部分財產,但是卻失去了人間最寶貴的東西。
所以權衡利弊,找到雙方的一個平衡點,讓大家各自的利益最大化,是一門學問,更是一門藝術。
在劇中,有幾個讓我印象最深的案件,律師們的處理就非常的高明。
1、藍紅老公的百億遺產案
小叔子認為藍紅沒有參與家族的創業,根本沒有功勞,所以想讓她零繼承,因為讓人不勞而獲,對死去的前嫂子不公平,亡嫂為家族的事業有著汗馬功勞,而藍紅如果繼承巨額遺產,就是無功受祿。
藍紅認為自己是老公的合法財產第一順序繼承人,并且還有個孩子,自己嫁人也是付出了青春和熱情的,如果零繼承,她也覺得對自己不公。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羅檳給出的意見就是:共贏,把財產分為4份,小叔子,藍紅老公的兒子,藍紅及自己的女兒,各占1/4,各得其所。
羅檳認為,對于亡人來講,他最大的心愿不是他們爭得人仰馬翻,而是家族事業蒸蒸日上,自己的后人親人安居樂業。
秉承了這個理念,羅檳做出了這個建議,讓當事人都很滿意。
這種處理問題的方法非常高明,不僅尊重了被繼承人的內心世界,而且還活在世上的親人一個公平,這就是高層次的律師的境界。
還有一個案子也讓人非常深刻,就是冀遇現任妻子告前妻的案子。
冀遇因為同情前妻和孩子小安居無定所,所以把和現任妻子榮蓉的共同財產拿出一部分資助前妻買房。
對榮蓉來說很不公平,因為這部分財產是榮蓉掙來的,雖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丈夫在動用這筆錢的時候沒有經過她的同意,而且資助前妻有舊情復燃之嫌,這讓榮蓉覺得自己的權利遭到了損害,而且很沒有安全感,甚至想到離婚。
對前妻羅琦而言,她認為冀遇這是給孩子的撫養費,只不過她用來買房了而已,父親給女兒錢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孩子的后媽要告自己,她將來怎么能有面子,也覺得很委屈。
清官難斷家務事,雙方都有道理,都有委屈。
最后律師給出了一個意見,這筆錢就算作投資款,將來房子發生買賣,冀遇夫婦可以享有增值部分的權利,如果這個房子不賣,那么,就當做是冀遇夫妻對小安的撫養費,將來小安長大了,必須要贍養自己母親父親,還后媽。
這樣既化解了矛盾,挽救了一樁婚姻,又撫平了原被告雙方心里的不平和糾結,大家都覺得很圓滿。
這兩個案子說白了都是家務事,確實被這些律師處理得非常巧妙,既平衡了權益又化解了矛盾,讓他們的心中都覺得平衡舒服,而且每個人都得到了尊重。
有時候,人們打官司不一定是為了錢而是爭一口氣,是希望獲得尊重、理解。
羅檳和他的團隊就在這方面處理的很好。
律師的天職其實并不是打官司本身,而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解決當事人矛盾,妥善處理各種尖銳的問題,化干戈為玉帛,如果不通過打官司就能夠解決問題,既維護了大家的權益,又有一團和氣,且節約了司法成本,何樂而不為?
“善律者不訟”,這不僅是對高層次律師的一個要求,對我普通老百姓來說,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思維方式,它可以讓我們客觀理性地尊重每一個人的權益,然后在矛盾中找到一個平衡點,解決問題,化解矛盾,鑄劍為犁,各自安穩,不要動不動就打官司。
畢竟,對于老百姓來說,打官司是一件性價比比較低的事情。